外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:
国际性:必须以外国货币来表示;
可偿性:在国外必须能得到偿付;
可兑换性: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。
注意:以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,不能作为外汇。
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国家的货币都是可自由兑换货币,多数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,如俄罗斯卢布、越南盾等虽然也可称为外汇,但并不属于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外汇。
可自由兑换的外汇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交易的外汇,在国际资本结算中可以广泛用于支付。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。目前属于可自由兑换的外汇主要有美元、英镑、日元、瑞士法郎、法国法郎、港元、加拿大元等。而有的国家则规定本国货币不能携带出入国境,不能自由兑换,这类货币就是不自由货币。我国于1993年3月1日始,允许出国人员可以携带少量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出入境,所以目前我国的人民币仍属于不可自由兑换的币种。